早期人防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我国城镇曾掀起了“深挖洞”的群众运动。各单位、街道居民在房子底下挖洞,尔后相互连通,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地道网。由于缺少统一规划,缺乏经验,加上技术力量不足,这些工程一般幅员较小,质量较差,现统称为早期工程。随着时间的推移,人防工程建设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我国已经建成了一大批质量高、幅员大、效益好的平战两用工程,人防工程的种类齐全,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因为过去大搞群众运动修建的早期工程已经在人们的头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许多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现状不了解,认识还停留在70年代的水平上,以为人防工程就是防空洞。实际上,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人防工程已经改变了过去的面貌和形象。
现代人防
新建的人防工程在建设前都经过了可行性论证,既考虑到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同时,人防工程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从土建到装修都注重质量。建成投入使用后,取得了显著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许多大中型人防工程成为城市的重点工程,如哈尔滨奋斗路地下商业街、沈阳北新客站地下城、上海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郑州火车站广场地下商场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许多领导和群众在参观了人防工程后,无不为人防工程宏伟雄壮的气势、绚丽夺目的装饰所折服,普遍反应与原来想象大不一样,概括起来有6个想不到:一是人防工程建设这么重要,没有想到;二是人防工程这么好,没有想到;三是人防工程这么多,没有想到;四是人防工程这么大,没有想到;五是人防工程这么坚固,没有想到;六是人防工程平时可以为生产、生活服务,没有想到。许多人用“地下仙境”、“洞天福地”来赞誉人防工程,这是对人防工程的最高奖赏。
众所周知,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其常用的分类方式有以下几种: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等;从工程构筑方式划分,又分为掘开式工程和坑地道工程两大类。为了合理反映工程造价,预算定额和工程预算通常以工程构筑方式进行分类。
掘开式
掘开式人防工程,是指采用首先开挖工程基坑土石方至设计标高,然后浇筑工程,再复土回填的方法构筑的人防工程。对于采用掘开方式构筑的平时战时用途为地下通道即地道,也应归入掘开式工程范畴;对于坑地道工程切口以久采用掘开方式施工的部分,从计价定额执行角度讲,除切口土石方外,也应纳入掘开式工程相应定额执行范围。
掘开式人防工程,根据工程上部地面是否有地面建筑,又分为单建式人防工程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与附建式工程在构筑方法上没有什么区别,仅在工程设计取定荷载时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罢了。
附建式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界限的划分,一般以人防工程顶板上表面为界,顶板上表面以上部分应归入地面建筑计算。
由于受建设工期限制或因其他要求,采用逆用法施工的工程,即先掘开工程顶板部位土方,钻孔灌筑柱身,再浇筑顶板,复土恢复地面交通,然后在顶板掩盖下暗挖出土,浇筑底板、墙体等完成工程结构,按逆作法构筑的人防工程从施工方法上讲,介于掘开式和坑地道工程之间,但从受力结构型式上讲又完全不同于坑地道工程,仅仅是构筑方式略有不同的掘开式工程。
坑地道
坑地道人防工程从施工方法讲,是指采用暗挖(掘进爆破)施工的人防工程。从结构上讲,坑地道工程是利用工程上部覆盖层与工程支护(被复)结构共同组成的承载结构的工程。坑地道工程按施工口的不同型式又分为坑道工程和地道工程。
坑道工程是指利用高出地面的山地、丘陵、台地从自然地面或自然地面以上部位切口、掘进水平倾角<50o的工程。
地道工程是指在平原或台地上打施工井(施工口)至一定深度,然后开口掘进的工程,根据施工井的倾角(>5o)又分为竖井工程和斜井工程。
根据坑地道工程构筑地域的地质条件,又分为土质工程和石质工程。
建筑面积和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区别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建筑面积一般大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是指在楼房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建筑面积的大小,按规定建筑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占用的建筑面积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
1、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 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 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